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书,协议的内容在签订之前就需要好好仔细的阅读,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日期的期限,所以这里我们有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已过期一个半月辞职赔偿怎么办?为您解决一下。希望能够真正帮助您的理解以及解决。
  劳动合同已过期一个半月辞职赔偿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个月,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个月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离职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地区等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代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于劳动合同已过期一个半月辞职赔偿怎么办?因为劳动合同过期了,这时候用人单位没有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再次签订合约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是公司的错误,所以公司需要负责的,而且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可以进行投诉的,所以是可以进行投诉赔偿双倍工资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农垦截留征地补偿款的比例是否有统一规定
      农垦截留征地补偿款的比例是否有统一规定?我国国家层面的法律对征地补偿款可以截留多少是没有规定的,如果要截留征地补偿款的,一般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1、准备2张一寸照片
      1、准备2张一寸照片,体检合格证明,其中的一张照片贴在体检表的右上方,另一张留着换新证用。2、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到办证大厅,填写换证申请表,然......


·一般一岁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才好
      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而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情况来看,具体涉及到的抚养费数额......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会判多久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


·车位出租合同应该怎么写?
      车位出租合同应该怎么写?在进行车位出租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自然也是要签订相应合同的,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具体车位出租合同的内容,......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
      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一、治疗过程中什么是无医疗过失纠纷?无过失医患纠纷是指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是医疗意外、并发症等其......


·招聘与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单位会通过招聘的形式录用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可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不见得都在签合同的时候。招聘是双......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文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怀孕被辞退员工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怀孕被辞退员工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签订借条一般是由借款方开具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


·征收集体土地程序
      征收集体土地程序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由以下是个步骤:1、在被征土地发布征地通告。当某村的土地属于被征收的土地范围内,市、县级国土部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