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现在在我国,如果还是有人醉驾或者酒驾的话,肯定驾驶证是会被进

现在在我国,如果还是有人醉驾或者酒驾的话,肯定驾驶证是会被进行吊销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关于这一点相信您都已经知道了。因为我国的醉驾入刑已经实施了很长时间,如果您真的还是决定要以身试法的话,那么就必须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醉酒驾驶几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
  
  一、醉酒驾驶几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饮酒后驾驶,这种情况记12分,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另一种是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非所有情况都是5年内不能考取驾照。
  
  所以酒驾后多久可以考驾照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驾事故多发的原因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醒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适度,不要贪杯。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三、醉酒驾车有什么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认定酒后驾驶全国有统一标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指出,各地交警在查处酒后驾驶中要坚决依法执行该认定标准。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其实,醉酒驾驶证的考取时间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分析的。一般情况下向,醉酒驾车的驾驶证被吊销时间应该在五年之内,如果是酒后驾车的话,驾驶证的吊销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短一点,时间为六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根据相关规定重婚罪可以缓刑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重婚罪可以缓刑吗?犯了重婚罪的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具体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


·借款人有哪些义务 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借款的双方会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的义务。而即便是双方没有对此作出约定,法律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借款方究竟有哪些......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一、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1、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不可。依《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进行征地,然后开展相应的经济项目。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成果......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一、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女方婚后得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因为精神病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补缴条件
      补缴条件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社会保险账户在天津市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二、补......


·如果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可以起诉吗
      如果民间借贷违约金过高可以起诉吗?对于这类问题,首先,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未成年人贩毒600克判刑是什么?
      未成年人贩毒600克判刑是什么?一、未成年人贩毒600克判刑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