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一般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是多少?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往往会有一段试用期,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也能够获得工资,并出台有相关规定,那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是多少呢?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呢?我们将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适用期到底有多久?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它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试用期获得工资也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所得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义务,拒绝支付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劳动者应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2023年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强险对于机动车的使用有着积极的意义
      交强险对于机动车的使用有着积极的意义,那么,交通事故摩托车交强险赔偿多少呢。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因为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对于交强险的赔付标准存在......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一、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大理石钢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进步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伴随而来,工程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在工程而这些问题其实只要在生活中处事......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指的是对可撤销民事行为行使的撤销权,合同的效力是一个可撤销合同。债权人撤销权的......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都是建立了用工关系的,但是我们却发现,有些时候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劳务合同。那究竟这个劳......


·医疗事故鉴定后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后怎么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攀升。众所周知,离婚时不可避免要进行财产分割,房产分割便属于其中一部分。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在确定是......


·股份转让所有股东签字需要吗?
      股份转让所有股东签字需要吗?一、股份转让所有股东签字需要吗?只需要准备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股东之间可以相......


·怎么应对商标侵权起诉?
      一、怎么应对商标侵权起诉?从主张的权利基础上讲,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后,应该首先确定原告主体及所主张的商标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


·怎样收集人身损害赔偿证据 公民人身受到损害之后,想要得到相
      怎样收集人身损害赔偿证据公民人身受到损害之后,想要得到相应的赔偿,肯定是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要求赔偿的主张。但是受伤公民该怎样收集人身损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