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
一、要怎样避免房屋买卖定金纠纷
(一)要区分定金与订金的含义。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对于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二)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三)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四)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五)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遵循上述五个步骤付定金,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卖方不同意出售房屋,买方便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一)要正确处理卖屋买卖中的定金纠纷,首先要明确交易双方约定定金的目的和内容。达成购房意向的双方约定,由购房者向售房者支付一定的定金,以保证其在约定期限内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同时保证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与其进一步洽谈购房事宜。购房者交纳了定金,购房的意向书就变成了协议,购房者与售房者之间就有了权利义务。售房者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不得将房屋出售他人,购房者的义务是在约定期限内与售房者进一步接洽购房事宜。否则,购房者将损失定金,售房者将双倍返还定金。(二)了解了定金担保的内容,处理此类纠纷也就有了依据。1、如因售房者导致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3、在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售房者协商,双方对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已交纳的定金;4、如果售房者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如果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在申请仲裁或是起诉之前一定要咨询律师的意见,因为裁决和裁判的效力是不尽相同的,只有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出谋划策,才能保证权益的实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决怎么办?
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决怎么办?一、不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办?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
·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
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引诱他人吸毒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引诱他人吸毒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的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法律对专利的保护范围作出了规定,而作为专利类型之一的外观设计,与其他两类专利的保护范围都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法......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后第二天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判决书如果是二审法院作出的话就可以在第二天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是一审还不能确定有没有当事......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具体案情(细节)和证据综合考虑,最好进一步介绍案情或当......
·原股东货币增加注册资本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原股东货币增加注册资本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一、原股东货币增加注册资本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
·第二天能不承认酒驾吗
当事人第二天自己可以不承认酒驾,但公安机关也不会因为当事人不承认自己酒驾了就不追究法律责任了。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不完全取......
·民事诉讼法分为什么管辖和什么管辖?
民事诉讼法分为什么管辖和什么管辖?一、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