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清算组(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或不适合担任时,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
  
  因此根据前述的规定,清算组成员中只可能是股东、董事或注册会计师、律师。但在实务操作中,尤其是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非自然人时,清算组的成员中出现了非前述的人员,如原公司的员工或其他自然人。
  
  另外一种特殊情况是有限责任的股东为非自然人,实务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清算组成员应由自然人组成,非自然人的股东无法进行清算活动,不能作为清算组成员,因此应由非自然人委派自然人担任清算组的成员。
  
  认为:首先,此种观点缺乏法律依据,因为公司法已明确规定了,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不管股东是自然人还是非自然人。
  
  其次,非自然人股东作为清算组的成员,在履行清算事务时,没有法律和事实障碍。因为非自然人的股东,可以委派代表具体履行清算事务。正如非自然人的股东在参加股东会会议时,由非自然人的股东委派代表一样。
  
  再次,如果由股东之外的自然人而不是由非自然人的股东组成清算组,如果该自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只能向该自然人要求赔偿,而躲在清算组背后的股东却得到了非法利益,显然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得利益。因此笔者认为非自然人的股东也可以而且应该担任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清算组成员应适格
  
  二、清算组成员可以更换吗
  
  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1、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2、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为维护公司各股东的利益,破产公司要先进行财务清算才可以解散。清算是公司解散的必经流程,公司会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展工作,清算完毕之后再把公司注销掉。公司法清算组成员一旦产生,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才能更换。公司能有良好的发展并不是一个人能实现的,要想公司能够长久经营下去,必须先提高整体实力水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北京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2016至2017年北京农村拆迁管理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一、将拆迁人......


·如何正当善意地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了“商标正当善意使用”的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


·酒后驾驶能否获得交强险赔偿?
      酒后驾驶能否获得交强险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


·打架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人们都知道打架所造成的后果几乎都是得不偿失的,所以目前打架还是在小群体当中有个别人员会采用这种特别低级的方式,因为一句话不合就动手打架到最后......


·订立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类型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终止......


·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自书遗嘱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


·法律援助可以自己定律师吗?
      法律援助可以自己定律师吗?一、法律援助律师的选派法律援助律师一般都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指派,申请法律援助者一般只能提出申请,并不能决定具体......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
      各位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卖方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此时由于房产只有一套,也就意味着,只有一个买家能够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那么对其他买方......


·吸毒一般判几年
      一、吸毒一般判几年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对吸毒......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一般由公司自己保存,如果到劳动局备案过,劳动局档案室会有一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企业合作合伙协议与股东协议各有各的好处,无法评判其好坏。股东协议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协议,个人合作协议更纯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