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的要件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作为侵权的一种,其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相同的,即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但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有其自身特点。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贬低和损害他人名誉的性质,具有违法性。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并不以行为人所陈述的内容是虚假的为限定条件,陈述真实事实也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一般情况下,如果陈述真实的事实只是说明被陈述人的真实情况,不降低对其评价,没有实质性损害,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如果行为人故意陈述他人的事实,以达到贬损受害人的名誉和尊严,降低社会对受害人的评价的目的,则构成侵权名誉权。例如,赵某和李某同为某单位干部,因职称评定在两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明争暗斗。赵某为了超过李某,评上职称,雇人跟踪李某,掌握了李某与某女士有私情的证据,并大肆公布。造成李某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不仅没有评上职称,而且婚姻也出现危机,李某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赵某的行为不仅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2 )发生了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包括对名誉的损害、精神损害和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认定行为人对他人名誉的损害,并不以受害人的自我感觉为判断是否造成受害人名誉损害的依据。例如,故意散布捏造的事实,损害某人名誉,但此人并不知晓这一侵害情况,或者虽然知道也不以为意,并没有为此而感到痛苦,但上述行为仍构成对他的名誉的损害。名誉受损的后果有时可能很明显,例如亲戚朋友与其断绝往来,配偶与其离婚,周围的人对他轻视、嘲笑、怨恨、议论等。有时可能不明显,难以确定。精神损害是侵害名誉权的间接后果。它是反受害人因加害人的侵害名誉权行为而受到精神利益的损害,包括受害人心理上的悲伤、忧虑、气愤和失望等对受害人的折磨。精神损害的表现有时很明显。例如,受害人在受到侮辱或诽谤后,当场昏死、旧病复发,或者郁郁寡欢、精神失常等。有时表现得不明显。例如受害人喜怒不形于钯,只在内心深处受精神痛苦。评定精神痛苦的程度,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加害人的主观状态、实施加害行为的场景或者加害人实施的加害手段、行为内容的恶劣程度、影响范围的大小等。财产损失是侵害名誉权的另一间接后果对于这种财产损失的有无及大小,应考虑被害人工作的性质、经营的状况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3)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指损害后果是由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所造成的。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但这种客观性又有其特点。因为侵害名誉权中的精神损害和名誉损害是无形的,认定这些损害往往只能通过推定的方式进行。所以,侵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又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其次,这种因素关系具有必然性。例如,公开诽谤某妇女,散布该妇女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虚假事实,致使该妇女精神遭受巨大损害,痛不欲生而自杀自亡。再如公开散布某人道德低下、品质恶劣的谣言,致使其名誉受到损害而被解雇,造成圈套的工资收入损失。这些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联系虽不是直接的,但却具有必然性。这种因果关系还具有多样性,即可以是多种侵害行为造成一个损害后果,也可以是一个损害行为造成多个损害后果。
(4)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在侵害名誉权责任中,不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失损害他人名誉也构成侵害名誉权。因为侵权责任的立法宗旨是充分有效地、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人们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因为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名誉损害,行为人应应该负责恢复和补偿,而不论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和过失。当然,如果行为人既没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故意,也不存在过失,那么行为人就没有主观上的可非难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名誉权的损害,行为人也不承担责任。侵害名誉权应满足侵权责任的四个条件才能构成侵权责任,即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侵权后果,侵权行为与侵权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是侵害名誉权也与一般的侵权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就是其权利较为抽象,损害后果可能并不太直观。若您有相关方面的疑问,可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股权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范文
股权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范文很多股权投资人可能由于本身的投资经验不足或时间不富裕导致无法专心的进行股权投资,在此类情况下股权投资顾问应运而生,......
·14岁童工猝死怎么赔偿?
我们知道的,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如何用人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童工的,因此要是单位违法使用童工,并且造成了童工受伤甚至死亡的话,肯定是要对童工承......
·我国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怎么委托诉讼代理人?
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需要离婚诉讼时遇到涉外时怎么办,比如离婚诉讼中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怎么处理?针对涉外离婚诉讼如何进行的问题,下......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现在有许多的公司因为管理或者经营存在问题而导致了公司倒闭,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在《企业破产法》中,对于企业员工的......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什么是信用卡滞纳金?
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什么是信用卡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
·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有哪些规定
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有哪些规定我国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一)多次扰乱单位秩序的;(二)扰乱单位......
·夫妻离婚精神病孩子应判给谁
夫妻离婚精神病孩子应判给谁?夫妻离婚有精神病的孩子会判给谁的这个问题,要根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2023年工商局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
工商局注册资本是实缴还是认缴?目前工商局注册资本实行的认缴制,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
·公司提供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提供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1、公司提供五险一金是说其按照规定为你参加五险一金,但是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都存在个......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