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当代社会,收养通常是指没有孩子的父母收养,当然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涉外的收养,对于涉外收养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不太清楚,那么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涉外收养
  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
  二、涉外收养的程序怎么进行
  为确保建立有效的收养关系、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涉外收养在程序上较国内的收养程序复杂。其具体程序如下:(一)外国收养人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收养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中国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三)涉外收养的批准与通知中国收养组织对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后,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中,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该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情况通过外国政府或者外国收养组织送交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中国收养组织向其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同时通知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送养人发出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四)涉外收养登记(五)涉外收养公证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首先我们需要跟您解释的是涉外收养关系有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收养关系指的就是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孩子,广义的收养关系指的是收养方和被收养方其中有一个是外国人即可。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认缴股权投资协议书怎么写?
      认缴股权投资协议书怎么写?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想成立公司商事主体现今,对于认缴股权投资协议存在疑问,认缴股权投资协议书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放火罪能判缓刑吗?
      缓刑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来说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故意放火这种行为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会......


·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能获得哪些好处?
      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能获得哪些好处?1.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债务清偿、知识产......


·在我国国家什么是污点证人?
      在我国国家什么是污点证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他可以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


·对司法鉴定结果异议怎么办?
      司法鉴定的是证明力最强的证据之一,所以,司法鉴定的结果对诉讼的影响很大,甚至关系到官司的胜败。所以,当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的结果不服时,大部分当......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吗?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吗?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


·自诉案件提起条件具体是什么
      自诉案件提起条件具体是什么(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


·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股票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
      临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教师的区别临聘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区别在于,临聘老师并不拥有教师编制。有没有教师编制,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贷款到期后中断诉讼时效怎么处理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


·一般情况下假释考验期多久?
      一、一般情况下假释考验期多久?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