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证明,是指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运用依法收集的证据,为确定案件中某些待证事实所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证明对象,是指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各种问题,既包括需要证明的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也包括需要证明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凡是与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证明的事实,都是证明的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刑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提出,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被告人身份;
(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4)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概而言之,我国刑事诉法待证事实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犯罪构成的要件事实
首先,要查明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是否确已发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其他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是明显的,不需要证明的。但是,如果对犯罪行为发生怀疑时,就需要证明。如果确有犯罪行为发生,则应查明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工具和条件,以及犯罪结果、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刑法具体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特征,在抢劫、强奸、贪污、受贿等各种具体案件中的具体证明对象是不同的。所以,对具体案件的证明对象要按法律要求来确定。例如,犯罪结果的危害性大小,不仅对于量刑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国家、集体或公民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大小,还是提起附带良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多少、伤害程度轻重等,还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因而对于犯罪行为的各种情节,应当加以证明。其次,谁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者在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以及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只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主观罪过时,才应负刑事责任,因而在刑事诉讼中行为人确切年龄、精神状态、有无主观罪过,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是出于故意的,其特定的动机、目的是什么,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发生争议或怀疑时,应当加以证明。
2、作为罪刑轻重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
这些情节特别是法定情节,对量刑轻重具有直接影响。只有伞面杏明这些情节,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做到量刑适当。根据刑法规定,累犯、主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等等,都是从重处罚的情节;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胁从犯、未成年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等,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犯罪后的态度和表现,是自首、坦白、悔罪、立功,还是潜逃、毁证、灭迹、订立攻守同盟,阻止同案犯交代,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平时表现好坏,有无前科劣迹,等等,这些都与决定其刑事处罚有关,应当加以证明。
3、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需要证明的事实
在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申请回避时对其提出的回避理由,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诉讼期限而提出申请的事由,以及违反法定的刑事诉讼程序而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事由,等等,也应当加以证明。
4、其他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上述所列的各种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只是根据实践经验加以总结,对一般刑事案件概括性的列举。并不是说,所有刑事案件都要证明这些问题,当然也不能认为,所有刑事案件只证明这些问题就完全够了。由于每个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需要证明的问题也有所不同,必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每个案件的证明对象。对于关键性问题,属于主要的证明对象的,要多下工夫用证据来加以证明;对于一般性问题,属于次要的证明对象的,也必须查证清楚。总之,对于刑事案件的证明对象,都应当有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才能做到证据充分、确实,事实清楚,处理恰当。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主要有八个方面:包括案件中的人物身份、犯罪动机、犯罪过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等。只有把这些待证事实都搞清楚了,才能对案件有一个真正的了解和公正的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咨询,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寻求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提单保函的法律效力
在民法意义上,保函是一种保证合同。副本提单下的提货保函是出具人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之间保证赔偿的协议。它规定了承运人与出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
·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
目前我国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行政程序,认定机关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一种是司法程序,认定机关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就要对酒驾的人做出相应的处罚。那么这个酒驾处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接......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1、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可以请人在其中进行协调,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如果有......
·刑诉法216法定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法律的专有词汇上,看似一字之差,实则差之千里。那么有关刑诉法216法定代理人的规定有哪些?在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判决?
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判决?1、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监外执行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我国司法审判当中对各种量刑的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景下,针对有些特殊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实行监外执行。也就是说对于犯罪嫌疑人来......
·旷工1天,扣3天工资,这样的规定效力问题
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等规定员工每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达到1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扣发三倍日工资这类,属于明显放大劳动者的违纪情节,加重劳动......
·工伤鉴定出了结果怎么找公司索赔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中,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这也是造成劳动者权益维护补益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体现在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过程中。员工受到工伤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