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200万要坐牢吗?

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数额都比较巨大,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国刑法对此进行了规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非法集资200万的行为,因此许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200万要坐牢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200万要坐牢吗?
  
  首先,刑法中没有“非法集资”这一罪名,你说的可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第二,对于具体罪与非罪、认定为哪个罪名是由司法机关确定的,不是受害人自己确定的;
  
  第三,作为受害人,只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就行了,具体的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去做,受害人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并配合公安机关;
  
  第四,就你所讲的情况,应该是数额不小的钱被他人拿走了,那么你报案的时候,应当提供你将钱给对方的书面凭证,这是最基本的;
  
  第五,如果对方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有义务追缴嫌疑人的犯罪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如果追缴回来了,将来会通过司法机关退还给你;
  
  第六,如果没有追缴回来,按照刑事附带民事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这种财产类案件,你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通过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程序,来追回你的损失。
  
  二、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另一个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市民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逸。
  
  4、打着“养老”的旗号。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另一个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纪念品、纪念钞、邮编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款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如何快速识别
  
  1、看融资合法性
  
  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发行股票要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应当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销售保险要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获取代理人资格;发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债券),要得到财政部批准或中国银监会批准。
  
  2、看宣传方式
  
  是不是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获取的集资信息,或者亲戚朋友同事转发转告的信息,包括以各种途径向市民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市民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如果是,就要格外小心。
  
  3、看经营模式
  
  投资回报有哪些?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没有项目或者虚构项目,甚至劣质项目都蕴含着巨大风险,市民要注意。
  
  4、看参与集资主体
  
  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对象来者不拒。这个时候,也要小心。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我国非法集资在刑法上反应出来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至于非法集资200万元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属于哪种罪名。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首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是首次支付给开发商的最低金额
      首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是首次支付给开发商的最低金额,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个人购房时的首付比例。那么在广州买房子首付多少呢?一般按照国家标准,首付......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有哪些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外商投资企......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对方银行债务如何处理?如果对方在银行欠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离婚后夫妻两个人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是个人债务的,对方在银行的债务跟自己无......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一、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


·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一、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具体是什么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法律?
      工程承包欠款适用法律?一个建筑工程,会拆分为多个小工程,其中的许多工程会被外包出去,建筑方负责验收。质量,是千万不能出问题的,其中一个环节出......


·到期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到期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


·肇事逃逸中二次肇事要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行为属于加重处罚行为,日后如果有自首情节,在处罚时一般都会酌情考虑的。不过不能直接将逃逸行为与自首情节相抵消。而交通肇事逃逸的一般都......


·培训学校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
      培训学校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培训学校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开办培训机构以其低投入高利润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出现在了大街小巷,......


·医疗过错相关法规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相关法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概念(一)《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在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


·工伤旧病复发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旧病复发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