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为方便法院审查起诉,实践中一般要求移送全部证据材料。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卷宗移送方式按当事人主义的要求作了较大调整。《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与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移送范围相比,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卷宗移送范围有很大缩小,仅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部分卷宗移送主义”。
二、《刑事诉讼法》其他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实对案件移送有着规定,其次案件移送是要求全案进行移送,也就是说案件进行移送的应当移送的材料包括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也许您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是特别的清楚我们建议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得到准确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法院撤铺仲裁裁决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院撤铺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法院撤铺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是,被撤销的仲裁协议将不会发生效力。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1、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
·诉讼时效中止顺延的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止顺延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诉讼时效中止顺延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诉讼时效中止顺延的规定,在发生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情形时......
·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在成都个人补交社保,一般都是到社保中心的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的。个人需要携带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2、经......
·广西环保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我国属于自然资源丰富以及自然环境比较优越的地区,但是现今因为广西逐渐摆脱贫困的状态并开始发展现代化事业之后环境也随之被慢慢破坏。处罚那......
·被别人骗吸毒犯法吗
犯法。吸毒是违法行为,但被人骗吸毒,属于情节不严重,如果被抓,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
·职工医保有工伤保险费吗
职工医保有工伤保险费吗?医保中没有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的区别是: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
·被告不到场对民事诉讼开庭后的影响大吗?
被告不到场对民事诉讼开庭后的影响大吗?在现实的生活中如果公安机关和相关法律部门不能做出合理的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怎样处罚未成年犯罪
各个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都是不同的,而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而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法律规定是不能判处死刑的。除此之外,究......
·超过多少金额算行贿?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行贿罪是指为了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益,给上级或国家的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通常情况下,构成行贿罪的行贿金额较大,要根据具体行贿的严重程度,来处以......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