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司法鉴定怎么做,它的步骤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讼中非常的常见,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都会委托一些鉴定机关来做司法鉴定,那么,你知道司法鉴定该怎么做吗?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司法鉴定怎么做它的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由上可以看出,司法鉴定的步骤非常的多,程序也十分的复杂,它并不是一般的人能够顺利完成的,要是你最近正处于法律纠纷中,需要对某些东西进行司法鉴定时,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流程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受理后,法院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具体开......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接标的物后,分若干批次付清标的物总价款或者买受人先分批支付一定的货款后出卖方开始分批供货,但在买受方收取全部货物后......


·在缓期执行后还要坐牢吗
      缓期执行后还要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她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她重婚罪吗?1、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2、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


·当事人未经上诉而直接申请再审,属于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
      再审申请人虽主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


·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
      做担保人要满足那些条件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少不了由一个财力雄厚或者有信誉的人来担任担保人。但不是说满足了这两个条件之一的就能成为担保人。法律中......


·可以申请不吊销相关执照吗?
      可以申请不吊销相关执照吗?不可以,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公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等组织。其中股东作为公司中的立法机关以及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享有着很大的......


·行政仲裁法内容有哪些?
      行政仲裁法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行政仲裁指行政仲裁机构居间解决特定纠纷的活动。此刻该制度主要用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及农村承包合同纠......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房屋租赁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而且该原则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的118条规定中说明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