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签了实习协议不去了会怎么样?

签了实习协议不去了会怎么样?现在大学生在大四那一年会有实习这样一段时期,当然平时在校有时间也可以去实习,实习会签订一个实习协议,有些学生就不愿意去了会怎么样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签了实习协议不去了会怎么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签了实习协议不去了会怎么样?实习协议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可以直接不去了,基于礼貌,可以给单位打声招呼。如果是毕业实习,一般都会约定违约责任,不去会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特殊情况。二、签订实习协议应注意的问题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付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实习生一般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所以实习生应与实习单位约定好实习期内发生伤亡的处理方法,以免事后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三、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1、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2、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3、关系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4、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在实习期间,学生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受劳动法调整。5、权利义务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实习协议不去了,属于单方面终止实习协议,约定了违约责任,不去就会承担违约责任,除特殊情况外。所以,大学生实习的时候要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时间去履行协议。如有疑问,请登录平台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转让判决书合法吗?
      债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具有可让与性。物权是静态的财产权,债权是动态的财产权。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并通知债务人的,即可发生债权转......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后可以卖房子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后可以卖房子吗?房屋他项权证过期后是不能卖房子的,根据民法典,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


·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如何处理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都是有权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而认定部门在作出了结果之后,则也会作出书面的通知。但对......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一、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属于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目前对嫖娼怎么处罚 嫖娼属于犯罪吗
      在对嫖娼行为进行处罚之前,很有必要先搞清楚这究竟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还是属于刑事犯罪,虽然都是处罚但情况不同,不仅意味着处罚不一样,同时对行为......


·刑诉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几种
      刑诉法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几种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公安信息公开的方式都有哪些?
      公安信息公开的方式都有哪些?现在各级单位都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构,涉及到多个部门,其中很多信息都和老百姓息息相关,比如交通违......


·男方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男方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


·一、房产继承遗嘱是否要证人吗?
      一、房产继承遗嘱是否要证人吗?一般是不需要的;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其中代书遗嘱、录......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内容怎么样?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措施内容怎么样?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


·遗赠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
      公民生前要是想要将自己的财产,在其时候赠送个他人的话也是可以的。不过此时,一般被赠与的人都不是继承人。同时,作出的遗赠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