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

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
  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进行大额支付时,许多人也会选择银行贷款。如果没有按时归还欠款,银行会先进行提醒,那么,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催款后不还的后果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银行会下发催款通知书?
  
  催收通知书通常是在电话催收未果的情况下而下发,意在制造紧张局面,督促借款人马上还款,是银行盘活不良贷款的一种手段。除此之外,当申请人实在无力偿还贷款,而银行将其告上法院时可以作为一份强有力的证据。 催收通知书是针对逾期还款的人群而下发,所以毋庸置疑,当你拿到这份通知书的时候,便意味着个人信用已因逾期还款行为而遭到破坏。不过,如果借款人的欠款行为不是有意而为之,实在是经济困难所致,银行通常不会将你告上法院。而你在收到催收通知书后,马上还款则是你当务之急的首要任务。
  
  二、银行催款后不还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第四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对你以及担保人动作:
  
  1、对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其债权的实现。
  
  2、如果有担保人,向担保人追偿。
  
  3、将你、公司列入黑名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统。
  
  4、对公司进行诉讼,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其他财产。
  
  5、对公司的债权申请代位执行。
  
  对内动作:
  
  1、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如该贷款有重大违规操作,向上级支行、总行、银监局、人民银行报告。
  
  3、将债权核销、置换或打包拍卖。办法就是积极筹款,清偿贷款,建立良好信誉,接着申请贷款。不知贷款到期没有,可以申请贷款展期。
  
  如果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还上银行款,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银行有权而且一定会行使法律权利,对你进行起诉的;建议还是想尽办法,求亲戚朋友帮忙,将贷款还上,在漫漫还亲戚朋友的钱;如果被银行起诉,除要承担必须的法律责任外,不良信息还会记录到你个人的征信统,对你以后将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银行催款通知书会在什么情况下发以及对于银行贷款不还的后果。如果你未归还欠款,银行会首先进行电话催收,之后便会下发催款通知书,如果还不还,则会进入法律程序。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一定要按时归还欠款,以免承担法律后果,为今后造成不良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连带责任是什么?
      借款合同纠纷连带责任是什么?一、借款合同纠纷连带责任是什么保证人的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


·拆迁有什么奖励政策,到拆迁尾声了这些奖励政策还有吗?
      一、拆迁有什么奖励政策,到拆迁尾声了这些奖励政策还有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征收奖励政策,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法定解除协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协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解除协议的方式分为很多种,例如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解除。那么您在解除协议的时候该选择哪种方法了?我们告诉您......


·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江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编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县(区)乡(镇)村组,负责人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县(区)......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都包括哪些内容?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都包括哪些内容?(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


·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刑法》中仅仅对犯敲诈勒索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实际上,法官在量刑的时候,还需要考虑犯罪数额。相......


·仲裁决定和仲裁裁决的不同有哪些?
      仲裁决定和仲裁裁决的不同有哪些?(一)形式不同:从《仲裁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们只能理解为仲裁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从《仲裁法》第二十......


·员工疫情上班工资几倍?
      员工疫情上班工资几倍?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1、办理退工手续;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