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方不在是怎么处理的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在是怎么处理的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二、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有的人认为对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只要自己不出庭,那么法院就不能对案件作出判决,此时夫妻之间也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大错特错,在诉讼离婚一方不在的情况下,法院也是可以对离婚案件进行缺席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营改增为了避免偷税漏税有效吗?
营改增为了避免偷税漏税有效吗?有效,因为增值税是一个闭环。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实行商品或货物流转过程中每个环节只要有增值即要征收税款,......
·违反劳动合同中职务发明的保密条款公司可以开除吗
违反劳动合同中职务发明的保密条款公司可以开除吗一、违反劳动合同中职务发明的保密条款公司可以开除吗?违反劳动合同中职务发明的保密条款给公司造......
·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
法律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更多时候是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可是很多人还是不清楚,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具体......
·犯罪预备预备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预备中止的区别是什么?预备中止是属于犯罪中止的一种行为,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
·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当佣人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劳动期限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合作时,一方需要提供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可以,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
·如何确定职工工资加班费的基数
如何确定职工工资加班费的基数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
·分公司法人要公章如何办理?
分公司法人要公章如何办理?公司法人公章是公司参与经济活动时必须要使用的证明性的物品,如果公司法人章没有办理下来就难以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或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一条规定了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一条规定了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三一条规定了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
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一、二房东赶走租客合法吗?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一)、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1、关于......
·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
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一、顾客在门外摔伤应该由餐厅负赔偿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