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很多人对法院如何立案是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涉及到诉讼,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去法院立案,那么你知道如果去法院立案,法院的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在下文为你整理了法院的立案程序,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印章。
  
  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八、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九、当事人的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片,报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人民法庭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十、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判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
  
  十一、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以下内容:
  
  (一)上诉状、有关证据及收据、一审裁判文书是否齐全,一审卷宗数是否与案件移送函标明的数量相符;
  
  (二)上诉人递交上诉状的时间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以内;或虽然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但是否提交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书面材料;
  
  (三)是否附有上诉案件受理费单据或者上诉人关于缓、减、免交上诉费用的申请。
  
  十二、上诉人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用申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负责审查,提出意见,由庭长或院长批准;未予批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上诉人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将案卷退回第一审人民法院。
  
  十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庭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卷宗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二日内填写收案卡片,统一编立案号后,移送审判庭。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报庭长批准后将案件及时退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补充完后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二审立案期间。
  
  十四、应当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可参照本节规定的基本程序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法院的立案程序,如果你需要去法院立案,一定要带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法院立案涉及到方方面面,十分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作出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亳州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
      亳州是安徽的一个城市,每年亳州司法鉴定的数量也是不少的。您对于司法鉴定的内容多少都有所耳闻,有部分朋友可能自己经历过司法鉴定。亳州司法鉴定为......


·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一、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违法的“大棚房”则属于违建,一般情况下不能得到......


·订立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
      合同要怎样签才有效在我国规定合同要生效且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在我......


·一、夫妻一方以婚前财产买房算什么财产?
      一、夫妻一方以婚前财产买房算什么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企业决定延迟复工工资怎么发
      企业决定延迟复工工资怎么发?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


·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包括什么
      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包括什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凭收款收据能起诉对方吗
      可以起诉,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合同还是收据,都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按照自己的主张列举出相应的证据,借以达到证......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一、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本案上诉人窦××及其父亲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
      工程质保金规定有: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生活中总会有或大或小的磕磕绊绊
      生活中总会有或大或小的磕磕绊绊,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在所难免,作为车主遇上交通事故是十分头疼的一件事,因为不仅要涉及到赔偿问题,整个过程也比较费......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不成功可否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不成功就不能从轻处罚了。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