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男女在打算解除夫妻关系的时候,如果此时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那同时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双方争夺抚养权的局面,那此时作为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具备怎样的理由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理由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男方怎么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一般可以成列以下理由: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 、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女方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款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举出男方的生活环境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即使抚养孩子了也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不利的影响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如果离婚夫妻出现了争夺抚养权的情况,此时也就不能再协议离婚了,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此时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的,就要提出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理由才行,这样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没结婚证要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


·我国的私募基金怎么操作?
      我国的私募基金怎么操作?一、私募基金怎么操作?1、选定私募基金购买渠道常见的购买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渠道、经纪商销售渠道、第三方平台销......


·打人犯罪未遂就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打人犯罪未遂就不追究刑事责任吗一、打人犯罪未遂就不追究法律责任吗?打人犯罪未遂也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二、遗产继承可不均分的五种情形1.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如一......


·网贷逾期半年了会有什么后果
      网贷逾期半年了会有什么后果随着时代的发展,可以说当代人的生活方式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拿借款来说,如今的很多年轻人会选择在网上进行借款。......


·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1、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抚养权在我国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一项抚养的权利。我的现实生活中,这项权利通常会随着你婚。事件的发展而发生一定的变化。有时候离婚的话......


·被判缓刑要开除吗 被判缓刑是否要开除
      不少犯罪的人其实都是有正经工作的,而要是犯罪较轻,并且符合宣告缓刑条件的话,那么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那么要是被告被判缓刑要开除吗?这是对单......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是什么?一、建筑工程怎么结算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


·关于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盗窃行为主要的特点就是通过秘密窃取的行为非法获得财物,当然,结合当前的情况来看,其实构成盗窃罪并不一定要求行为时秘密进行的,有些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