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新房市场的火热也带动了二手房市场,不少人为了尽快拿到房子,都会选择买二手房。在双方签署买卖合同,缴纳完房款及相关税费后,就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了。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买卖双方向房地产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原产权证和土地证。)对符合条件的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缴纳相关的一些税费(税费的关系构成比较复杂,不同的房屋是不一样的)。
  二、没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风险?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将会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3、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对于购房人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权证,应该在买到房子后尽快办理。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并不复杂,双方带着二手房买卖合同、房产证、身份证及完税证明等资料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资料无误的话,当场就可以办好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使用童工而不发工资会怎么进行处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参加工作的,然而,一些偏远地区或者黑心的老板为了给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依然会非法使用童工,也真因为童工不受法律保护......


·如何去法院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如何去法院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去法院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同时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按照遗嘱分割遗产也行,这样以后有问题可以......


·劳动者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可以。但是需要承担如下后果:首先,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样约定?
      在达成合作时,人们往往会签订协议以及合同,其中包括保证金的返还就由相关的约定。那么什么是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怎样约定?这就涉及到本文......


·商标侵权的认定单位是哪一个?
      商标侵权的认定单位是哪一个?商标侵权的认定单位是法院,法院有权利对于侵权是否来进行认定。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


·如果肇事逃逸能判几年?
      一、如果肇事逃逸能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不认可工伤认定的该如何处理
      不认可工伤认定的该如何处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
      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一、辞退试用期和正式员工的区别是什么?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和正式工被辞退时,最大的区是有没有......


·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力。继承权不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还可以放弃这种权利,继承权的......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