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员工自动离职劳动关系中止了吗?

辞职是我们工作中常见的情形,辞职表示员工主动解除合同,辞职和自动离职时有区别的,简单来说自动离职表示无理由离开工作岗位。由于我们在单位上班需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那么员工自动离职劳动关系中止了吗?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答案吧。
  
  
  一、什么是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仅不能享受任何待遇,而且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辞职与自动离职有什么区别?
  
  
  所谓“辞职”,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讲法,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关于“辞职”,如果要用严谨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应当表达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重点有两点:
  
  1、劳动者主动表达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明确意思表示;
  
  2、双方劳动关系得以解除。
  
  
  而“自动离职”若用严谨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应当表达为“劳动者不辞而别”。讲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已经看出来了:相对于“辞职”,“自动离职”的内涵中有两个特点:
  
  1、劳动者没有明确表示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是“不辞而别”;
  
  2、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处于一种待定状态。劳动者自动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自动离职”往往并不能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的终结。
  
  三、员工自动离职劳动关系中止了吗?
  
  劳动者自动离职多长时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还存在。
  
  
  看完上文您应该了解了员工自动离职劳动关系中止了吗。在这里我们要科普一下,如果员工自动离职之后又重新找到工作,对自己之前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需要新单位连带承担的。因此,单位在用人之前还是要查清楚每一个来应聘员工是否已经与原单位书面接触劳动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使用肖像权确认协议应该怎么写
      使用肖像权确认协议应该怎么写其实我们个人的荣誉跟肖像都应该是属于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因为现在其实您对于自己的肖像权的使用有的时候是非......


·非法同居和重婚有什么区别
      非法同居和重婚有什么区别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出?
      在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往往需要对患者作出相应的鉴定,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是怎样的,这也是为日后作出医疗事故赔偿提供依据。但是进行相关的鉴定必......


·一、劳动仲裁延期开庭申请书应如何写?
      一、劳动仲裁延期开庭申请书应如何写?申请人:×××,性别:男,××岁,×族,××省××县人,××省××市××厂职工,现住××市××区××街......


·司法鉴定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在我国司法鉴定是一项比较完善的法律鉴定机制,国家政府出台一系列法律文件来规范司法鉴定,也规范相关机构和人员的鉴定行为,明确应该当必须遵循的方......


·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


·20年产权续费多少钱?
      20年产权续费多少钱?一、20年产权续费多少钱?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股份公司的全称是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我国法定的公司类型之一。在这样的公司内部,股东手里的股权虽然允许进行转让,但并......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一、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优先增资权公司法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71条规定的公司的股东,如果要进行股权的......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