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现在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夫妻都是男方出去工作,女方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基本上都是一年回去一次,导致夫妻感情淡化。那么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两地长期分居不一定能离婚,分居离婚是有条件的。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三、分居两年一定能离婚吗
  
  分居两年不一定能离婚。
  
  (一)我国婚姻法律,在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以及确认是否夫妻感情破裂,是有这一条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规定。
  
  (二)律师的解释是: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求是事实分居,是客观存在的分居。其次一定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
  
  (三)这种分居要求具有持续性。如果分居期间双方又居住在一起后来又分开的,那么分居不能成为持续性的两年。
  
  (四)夫妻分居两年并不必然成为离婚的理由。法官是否判决离婚,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有的人以为故意制造两年分居的事实,提出离婚要求法院一定会支持,这也未必,是当事人的一种误解。
  
  两地长期分居不一定能离婚,因为分居离婚必须符合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且满两年(不能累计),这样才能提出离婚。而且我国婚姻审判原则是劝和不劝离,所以,分居两年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产权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房屋所有权是实行登记制度的,在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缴纳产权登记费。那么关于产权登记的收费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就在前一段时间
      就在前一段时间,重庆公交的坠桥事件,让我们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一个人一时的冲动,造成了全车人以命相抵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好,私家车也越来越普及,......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怎么写?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怎么写?几乎在每一个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都需要有监理方入驻施工现场,故而监理方对工程质量是村长责任的......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在我国离婚怎样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怎么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


·枪弹痕迹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如今,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重要的辅助手段,尤其是在枪击案件中,公安机关需要对现场的枪弹痕迹做出鉴定,来判断枪支类型,推断犯......


·打架斗殴报警后程序可以和解吗?
      人都是冲动的,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摩擦,这些摩擦可能会造成一些恶劣事件的发生,比如说打架斗殴。打架斗殴报警后程序可以和解吗?可以和解,这......


·犯罪中止的类型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类型是什么?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


·建筑工地至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地至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建筑工地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


·股东变更后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股东变更后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吗一、股东变更后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吗变更股东不需要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内容,只要到工商局去变更就可以了。......


·合伙债务是什么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债务是什么?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那么,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什么清......


·盗窃罪新刑法九是怎么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盗窃行为深恶痛绝。按照法律规定,盗窃财产达到一定金额后会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方面,我国的刑法也是在不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