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 遭遇“霸王条款”可请求认定无效
(一)旅游者遭遇“霸王条款”,如何维权?
实践中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旅游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旅游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该内容无效,依据本规定人民法院应支持旅游者的请求。
(二)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如何获得救济?
在旅游纠纷中,旅游经营者违约,主要体现为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对于旅游经营者承担责任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判决并不统一。有仅支持景点门票费用的,有支持景点门票费用与交通费的,也有凡是合理费用均支持的。我们认为,从维护旅游者利益的角度,旅游者完成约定行程的合理费用均应得到支持。旅游是以精神愉悦为目的的消费活动。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欺诈行为,不仅属于严重违约,而且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对于旅游者遭受的损失,仅赔偿旅游门票、交通费等损失,则很难弥补旅游者的损失,也不足以警示违约方,此种情况下,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双倍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二、旅游经营者擅自转团造成损失须担责
(一)实践中,旅游者不可能随身携带行李物品去旅游,通常是将行李放置在旅游车上,能否理解为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形成事实上的保管合同?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从主观方面看,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并没有订立保管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根本目的是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而不是保管物品。旅游者将行李物品放在旅游车上的行为,虽然有让旅游经营者代为看管的意思表示,但考察双方意思表示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游览而非保管物品。从客观方面看,双方并未发生交付行为,而且,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作为保管人,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未能充分享有保管人的权利,包括对保管物的知情权、接受保管物的交付等。故将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代为保管旅游者行李物品的行为认定为成立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并不妥当。依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旅游经营者对于旅游者的行李物品负有保管的附随义务。目前,旅游行程中因行李物品损毁、灭失而发生的纠纷较为常见,有必要对相关责任予以明确。司法解释明确了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的责任赔偿范围和除外情况。旅游者的物品分为行李物品与随身物品。对于行李物品,旅游者不可能随身携带,只能由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如果在保管期间发生行李物品的毁损与灭失,适用保管合同的规定。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属于随身物品,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辅助服务者无保管的义务,应提示旅游者随身携带,不放入行李物品中。
(二)旅游过程中转团的,旅游者的权益如何得到维护?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旅游经营者将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的法律后果。法律、行政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禁止转团。因此,规范的转团是允许的,取得旅游者同意的旅游业务转让为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此时,受让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建立了直接的合同关系,原来与旅游者建立合同关系的旅游经营者不再承担责任。由于旅游合同有很强的人身信任性,旅游者不同意转团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旅游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旅游经营者擅自转团的,如旅游者遭受损失,则与旅游者签约的旅游经营者与受让旅游业务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以更好地维护旅游者的利益。此时,旅游者需要格外注意对方所提供的合同是否有对自己不利之处。在旅游经营者违约时,游客可以寻求仲裁机关的帮助。且,为了以防万一,游客在跟团旅游时,应随身带着自己的行李,而不该将行李放置在旅游车或其他公共场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工程一般都是为人民服务供人民使用的,所以工程建设的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十分大,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保障社......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商事代理的特点是什么?与民事代理比较,商......
·知识产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知识产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知识产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区别主要是权利的客体是否具有物质性。具体两者的区别如下:(一)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
·合伙企业依法解散的五种情形
合伙企业依法解散的五种情形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
·别人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怎么办?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
·外村人如何落户本村
需要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同意当事人户口迁入(出)的证明,其他证件及资料、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1、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
·一、离婚财产分割那半能折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那半能折孩子抚养费吗?不能,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孩子无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特殊关系不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的,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
·一、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租赁合同到期时出租人有可能会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
·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应返还订金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购买商品房,但他们不知道开发商为什么让他们交纳订金,更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应返还订金。开发商让购房者交纳订金是因为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