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怎么对侵害姓名权的损害作出赔偿

怎么对侵害姓名权的损害作出赔偿实践中,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都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此时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那么这个侵犯姓名权该怎么赔偿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怎么对侵害姓名权的损害作出赔偿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侵犯名誉权要承担什么责任?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侵犯他人人格权利的行为是可耻的,往往会给被侵权人带来不小的损害。而此时可以要求的赔偿多数也是精神方面的,则具体计算的时候可能需要参考诸多因素,不过各位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完整的专业律师来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在我国醉驾人员在禁驾期内能考取驾照吗?
      在我国醉驾人员在禁驾期内能考取驾照吗?不能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时会赔付的,即使车辆是无责的保险公司也会进行相应的赔......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生活当中,您在买房的时候,本来买房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如果说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再不尽心竭力的为消费......


·数罪并罚能否宣告缓刑?
      数罪并罚能否宣告缓刑?数罪并罚是不可以适用于缓刑,行为人主观上都是有过错的,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同样说明其判断和控制能力不强,对行为后果认识不......


·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什么?
      诉讼期间离婚财产撤销权是什么?一、债权人有权撤销诉讼期间离婚财产分割约定吗1、债权人对经过民政机关审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行......


·夫妻关系因什么原因而终止
      夫妻关系的建立本身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而建立的,这样的关系日后也是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终止或解除的。就其中的终止来看吧,您知道夫妻关系一般会因......


·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
      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一、死亡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有哪些?1、评估费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2、继......


·可以就婚前财产办理公证的人有哪些
      有的男女为避免婚后,与配偶之间产生财产方面的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在尚未结婚之前就会先就自己的个人财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需要注意,不是任何......


·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怎么处理?
      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怎么处理?一、行使代位权后仍然不够的怎么处理?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


·装修污染超标赔偿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能够自
      装修污染超标赔偿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能够自己买房,自己装房,但如果房屋装修污染超标,人体就会受到很大的伤害,遇到这种情况,可......


·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
      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一、医疗过错鉴定有期限吗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