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特大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级别中最严重的一种,此时往往造成的实际损害也是比较严重的,当然肇事者也免不了承担比较严重的责任。而在对这样的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实际调查清楚。那么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寻找答案吧。
  
  一、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一)、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 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9、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二)、违反规定有下例行为之一者,特大事故调查组可建成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合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询问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二、特大交通事故报告包含的内容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在特大交通事故中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是肯定的了,此时定的罪通常为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承担了刑事责任,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和交通行政责任的。而对特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之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在我们社会上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交易,因为房屋买卖的广泛,法律对于房屋买卖有着一定的规定以及要求,进行买卖时,房屋买卖合同书是必不可少......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会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发放。公司要辞退员工,必......


·一、丧偶后子女归谁抚养?
      一、丧偶后子女归谁抚养?丧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


·挂靠公司的风险是什么?
      挂靠公司的风险是什么所谓的挂靠公司实际上市依附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通过挂靠的名义从事着公司应该从事的民事活动。但是需要向挂靠方缴纳一定......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承担从之前的文章介绍中我们知道,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或裁定书内容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是不是就意味着......


·工资分配有怎样的原则?
      工资分配有怎样的原则?一、工资分配有怎样的原则工资是职工因参加企业劳动,作为劳动报酬领取,并由企业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人单位根据本......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无论是申请劳动仲......


·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
      自愿解除和自愿终止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


·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抚养费是子女在生活上所需的费用,是必须做到的法律义务。要注意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规定中指出,不是子女所有花销都必须父母承担,年满十八岁的子女也没......


·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算违约吗
      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算违约吗?因卖家不配合导致房子过户超时属于违约,卖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