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占有拒不归还可行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因为不小心或者其他原因将自己的东西丢失。有些东西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能为了寻找遗失物而付出巨大的努力。但是,其实当我们丢失的物品被别人拾得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当被别人拾得遗失物,它的归还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若是当我们拾得遗失物占有并且拒不归还可行吗?
拾得遗失物占有拒不归还可行吗?
拾得人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还应当承担保管遗失物、寻找权利人的义务。在一定期间内,权利人认领遗失物的,拾得人负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照侵权行为处理,赔偿因不返还造成的损失。《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拾得 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 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四条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而对于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的行为,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拾得人的义务
1、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根据《物权法》第109条,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2、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须注意:若拾得人(或有关部门)通知或发布招领公告,在失主与拾得人(或有关部门)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
3、妥善保管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拾得人(有关部门)因一般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提示】《物权法》第111条的适用有一个前提条件,仅限于拾得人无侵占遗失物的行为(即拾得人及时通知失主或者发布招领公告,此时拾得人的行为已然构成无因管理)。反之,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则应适用《物权法》第244条的规定,拾得人作为恶意占有人,无论对于遗失物的毁损、灭失是否具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拾得人的权利
1、得人(或有关部门)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112条,拾得人(有关部门)享有以下权利:①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权利人补偿。②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因拾得人完成了指定行为(无论拾得人是否知道悬赏广告),双方成立悬赏广告之债,拾得有权要求悬赏人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③行使留置权。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2、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权利的丧失。由于《物权法》第112条的学理基础是无因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则拾得人不享有前述三项权利。所谓侵占遗失物,指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如失主要求拾得人返还而拒不返还,或者拾得人以据为己有为目的而隐匿遗失物。
(三)拾得遗失物的边缘问题
1、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处理。根据《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国家原始取得所有权,失主的所有权消灭。
2、拾得遗失物法律规则的准用。根据《物权法》第114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发现隐藏物、拾得失散的饲养动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行为是一种非法占有的行为,情况严重的可以以侵占罪处理。当我们拾得遗失物并将物品归还失主是我们的义务,同时遗失物品的人员依法获得自己的遗失物也是应有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对于一些资信状况较好,合作比较密切的公司,银行往往都会为其设定最高额抵押。生活中,当您获得银行的最高额抵押......
·房屋集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办理吗?
房屋集资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办理吗?1、一般普通用地和集资土地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普通用地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
·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每个犯罪都是有自己的构成要件,而在认定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往往就要判断是否满足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对于挪用公款罪来讲,您知道法律中......
·刑事诉讼法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在执法机关进行办案的时候,有些时候辨认的结果对案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论在取证上还是在判决上,有时候都需要通过辨认来获得一定的结果。我国刑事......
·国槐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具体实施的?
国槐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具体实施的?为了保障征地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地......
·抵押质押留置三者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质押留置三者之间的区别有哪些?一、抵押质押留置三者之间的区别有哪些?(一)、表达意思不同1、留置:即放置,布置。现今多指债权人因保管......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一、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条文是怎么规定的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条文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通过缴纳现金等的方式注册资金,股东出资的数额属于公司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注册是认缴的一个数......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一、合同变更需要经历那些程序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