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对于社会抚养费交给谁?

现在我国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现在有很多夫妻会选择生二胎。但是有些因为想要男孩可能会超生,所以国家会对那些违反了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家庭采取相应的处罚,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交给谁呢?本文我们将带您一起去了解。
  
  一、社会抚养费交给谁
  
  一般去当地计生办交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各地区不一样。差异很大的。
  
  征收标准,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的当事人按下列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立案。经群众举报或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法生育或非法收养的,应当即刻立案,填写立案报告。
  
  (二)调查取证。
  
  (三)提出征收标准建议
  
  (四)审批
  
  (五)备案
  
  (六)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并送达
  
  (七)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并送达
  
  (八)执行
  
  (九)结案
  
  (十)公开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超生可以去当地的计生办交纳社会抚养费。因为每个地方的发展水平,经济收入都不太一样,所以,每个地区的所要交纳的社会抚养费也就不同,主要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收入当地家庭的经济收入进行缴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


·买卖合同中未约定付款期限时,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
      买卖合同纠纷中,在单纯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情况下,如没有明确约定的付款时间,且双方当事人事后不能就付款时间重新达成协议,则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标准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标准是多少金额?1、“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


·哪种情况认定构成特殊累犯
      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自首和坦白可以同时适用么?
      自首和坦白可以同时适用么?自首和坦白不可以同时适用,主要还是因为自首构成要件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要件,就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和坦白之间是存在......


·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2、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小孩抚养费无上限吗?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一般是由不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支付,但是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受理
      劳动争议诉讼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程序,但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也是有内容和程序上要求的,以下这些情况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


·拆迁纠纷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纠纷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一、拆迁纠纷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一)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


·结伙斗殴认定标准是按什么来的?
      结伙斗殴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


·起诉离婚立案后原告有传票被告什么时候能接到传票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是案件的原告,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受理之后就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到被告,很多原告就会关心被告收到传票后的时间。案件的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