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可以上诉吗?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身边的人离婚的很多,对于离婚,如果一审判决夫妻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其中的一方对一审判决有关财产部分不服,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可以进行上诉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由此可见,从我们的文章之中我们知道,关于不服一审离婚财产分割是可以进行上诉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要依据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任何的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车险种类有哪些
      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车险种类具体如下:1、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既遂处罚规定是什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
      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一、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会被没收吗老公贩毒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个人的那一部分被没收。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是将两个不同的人组合到一起,当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就立下誓言,要共同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呢?按照相关的法......


·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


·上海市工伤鉴定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近年来,上海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涌向了上海,与之相应的是工作事故层出不穷。在事故发生之后,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对于工伤鉴定流程并不清......


·车祸误工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车祸误工费的补偿标准是多少?车祸误工费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就容易发生工伤。有的工人被硬物砸到导致脑震荡,为了明确赔偿标准,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期限为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期限为多久?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在合同履行中,我们需要实际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相信您都清楚,合同标的物其实就是合同中实际指向的那个......


·犯罪中止发生阶段有哪些情况
      犯罪中止发生阶段有哪些情况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