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而是通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核算预收、预付款业务;这样,“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账户就成为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其借方登记会计单位债权的增加和债务的减少,贷方登记会计单位债务的增加和债权的减少;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在借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权,属资产性质,在贷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务,属负债性质。
   二、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1、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
  2、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3、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
  4、各项往来款项到达合同期限,取得合法报销凭证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不合理的的占用和坏账的发生。如出差借款,应在返回五日内结清,并做到一借一清。
  5、各种往来款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清楚、明了。月末,填报“悬记账清单”随会计报表上报。需要跨年度结转的悬记账,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确认后,方可结转下年。
  6、实行债权债务清理结算责任制,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由分管的结算会计负责,有关人员协助清理。
  7、加强对债权债务的催办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往来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做好工作,必要时报经有关领导处理。
  结算账户对借方进行合法登记,确保责任账户明确,保证借款的去向明确,还款渠道正规,并且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明确债务结算账户,按时打入规定款项,不仅是为了还款保护债权人利益,也是对债务人信誉的考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是每个犯罪都有的内容,而这是由《刑法》事先作出规定的。只要确定构成某罪,那么就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再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


·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判?
      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判?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判?抢公交车方向盘的判决是:《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


·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的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打群架派出所怎么处理?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寒行为,打群架的结果往往更为严重,轻则身体受伤,重则残疾。打架的后果不仅会给受伤者带来伤痛,也会给加害人家庭造成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不论是办理什么样的养殖场都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养殖场在最近几年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


·有抚养权但不一起生活法律做了哪些规定
      夫妻关系解除与否都不影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法律对于抚养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抚养权但不一起生活法律对这样的行为......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


·企业主管人员生产假货判多久?
      企业主管人员生产假货判多久?企业主管人员生产假货的罪行处罚由销售金额来定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离婚法院辩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法院辩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法院辩护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