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2、如果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就不用负担孩子生活费用吗?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孩子监护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义务,不因离婚与丧失监护权而消灭,所以当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3、监护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孩子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孩子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孩子,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4、被监护人打伤他人或者损害财物需要赔偿应由离婚的父母共同承担吗?离婚后,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首先是同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并不是离婚的父母平摊费用。唯有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不能独立承担时,另一方才承担“补充性连带责任”,即承担相应的余额。也就是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较重,另一方处于补充地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什么叫单方聚众斗殴?处罚措施是怎样的?
      提到聚众斗殴案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对受害者造成了不小的伤害,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必定很多,否则不能称之为聚众斗殴。但......


·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抚养费。在确定了抚养权之后,对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
      如果是犯毒品怎么判刑?(一)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遗嘱合法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要求:(1)关于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


·如何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案件中,很多夫妻之间不能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有的虽然愿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仍然存在争议,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


·只有国土证没有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不能贷款,目前按规定须房地证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方能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


·民法总则留置权的内容和特征有哪些
      民法总则留置权的内容和特征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留置权的定义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


·营业执照被人冒用会有什么后果
      营业执照被人冒用会有什么后果这个事情比较严重,如果对方因使用贵司营业执照卖的的产品给消费者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有可能贵司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发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发工资吗?在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合议庭开庭后判决时间是怎样的
      合议庭开庭后判决时间是怎样的一、合议庭开庭后判决时间是怎样的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上诉案件:3个月;特别程序:30天内......


·行政诉讼中止多久终结?
      行政诉讼中止多久终结?一、行政诉讼中止多久终结?行政诉讼中止的情形消失就会终结,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中止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