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一、 对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什么是公司债券,可以作为其发行主体的是哪些公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筹集资金的一项重要手段,公司债券主要特点为:有偿还性,它是一种信用工具,发行人承诺在预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有流通性,公司债券可以转让;比较安全,公司债券与公司业绩没有直接联系,与股票相比,风险较小;收益比较稳定,因为它有固定的利率,定期获得利息,还可以在流通中赚取价格差额。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通行的规则,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则是要求规模较大,有可靠的信誉,支持其正常的发展。
   三、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发行主体分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的基本分类
  1、按发行主体
  企业债券可分为中央企业债券、地方企业债券、国家投资债券、国家投资公司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住房建设债券、内部债券等。后5种债券品种从1994年开始取消,目前也不再进行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品种的划分。
  2、按付息方式
  企业债券可分为零息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附息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和贴现债券(利息在发行前扣除)三种。1998年以前发行的债券基本上都是零息债券,在此以后发行的且期限在5年以上的债券基本都是附息债券。
  3、按利率设置方式
  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两种。浮动利率债券是以某一经济参考指标为债券的基准利率并加上利差(发行主体通过招标或事先确定),确定出各次付息利率的附息债券。该债券基准利率在债券待偿期内可能不同,具有不确定性和经济周期性。固定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固定。
  4、按期限长短
  企业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中期债券、短期债券三种。目前我国发行企业债券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15年。1亿元以下的发行金额一般都在3年以内,5亿元以下的企业债券一般都是3至5年,5亿元以上大都在5年以上。
  5、按券面形式
  企业债券分为无记名实物券、实名制记帐式两种。一般小额的债券基本上都采用无记名实物券形式,大额的债券基本上都采取实名制记帐式形式。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要求有哪些的详细解答。一个公司如果想要发行公司债券,需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它的债券的利率不可以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如果您正在办理相关的业务,您需要对相关内容有所了解后再进行办理,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治安案件回避情形包括了什么
      治安案件回避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


·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内容?
      租房过程中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是必然的,租赁合同除了能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外,在发生纠纷的时候还能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但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有......


·夫妻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吗
      生活中,有的夫妻可能在结婚之后就分居两地了,这样长时间不在一起生活的其实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影响比较大。于是就有可能会想要在异地起诉离婚的念头,......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


·检察院第一次退侦多久完成侦查?
      需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


·精神病患者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


·一、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有效吗?
      一、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有效吗?遗嘱公证在外地办理是有效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


·开继承人证明都需要什么手续
      生活中,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是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留下的遗产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其开具继承人证明。因此,有人就有疑问,开继承人......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私募基金收益税点有哪些问题?
      私募基金收益税点有哪些问题?一、对私募基金没有专门的税收政策,不同的私募基金税收种类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有:1、成长基金。投资......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一、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第二十五条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