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很多年轻人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都会租一间房子,房东会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租赁合同会写清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等。有时候因为工作单位变动,租客会不想继续住下去,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那么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一、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怎么办?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三、租房违约如何赔付?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综上所述,通常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会写清违约条款,在实际操作中,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通常是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而对方主张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不进行支付,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根据实际损失确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赔偿比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多少钱能达到非法集资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应当按照我们国家婚姻法当中有利于孩子的最基本的原则来进行确定: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婚姻法......


·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吗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合作医疗不属于报销的范围的有: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


·现如今
      现如今,城市公共交通越来越方便,为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带来了生活上的便利。而公交司机作为一个高强度劳动岗位,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证自身的......


·我国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取消死刑的处罚,但现在已经在逐步的减少死刑的适用罪名了,并且实践中对死刑的处罚也是进行了较为严格......


·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


·民法典总则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总则婚姻的规定是自然人具有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结婚离婚自由,不受他人干涉、也可以起诉维护自己合法婚姻自由的权利。而且有了婚姻关系,就......


·离婚什么条件下孩子归女方抚养
      离婚什么条件下孩子归女方抚养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


·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的司法建设中,证据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有些情况下,证据甚至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判。与此同时,案件在审判的时候,一般都会有诉讼代理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