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多久?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8条)
1、普通程序: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2、简易程序:3个月。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民诉161条,民诉解释258条)
3、特别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民诉180条)
4、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民诉182条)
5、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1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2条)
二、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无限时情况
1、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2、民事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3、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5、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9条)
三、民事诉讼一审期限延长情况
1、民事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10日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12条);
2、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办案期限的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3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提出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人民法院。需要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办案期限的,院长应当在审限届满前批准或者决定。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一审期限不同类型的存续时间不一样,但一般情况下最迟也不会超过一年,除了需要延迟存续时间的除外。在民事诉讼中除了一审期限有规定,民事诉讼的时效也是如此,一般是两年,这是各位民事诉讼当事人所需要注意的。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在我国目前怎样做伤残司法鉴定,鉴定流程是什么?
与其他伤残鉴定一样,伤残司法鉴定也是有自己的鉴定流程的。并且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还需要许多特定的注意事项。那么,在我国目前怎样做伤残司......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淮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在国家进行一些大的建设项目时,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这时候,就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的问题。对于被征收土地......
·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多少业主同意一、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多少业主同意1、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2、根......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什么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什么根据行政违法的程度、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和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行政处分。是指国家......
·哪些情形属于强征土地,遇到强征应该怎么办?
哪些情形属于强征土地,遇到强征应该怎么办? 一、哪些情形属于强征土地,遇到强征应该怎么办? 强征土地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强征土地有合法......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辞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看来,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结束......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
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一、计件公司里是否包含了加班工资?计件公司里是不包含加班工资的,也就是说员工只要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还额......
·单位是否可以开除试用期员工
可以说试用期是劳动者就职时期的一个过渡阶段,很多单位都会认为在试用期内是可以随时辞退员工的,这样就能以较低的人工成本来完成一些不是特别重要的......
·劳动关系追诉期是多久
追诉时效是法律中的时效中的一种,追诉时效是给与当事人的一种更好的维护利益的机会,但是一旦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就会彻底的丧失法律上的权利,追......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
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近几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与此同时,由于车主开车时超速、闯红灯而导致车祸的事件也时常发生。出车祸之后,交警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