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原则有哪些? 一、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
   二、同等、对等原则
  所谓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   
  所谓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   
  诉讼中的对等原则与同等原则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在当今复杂的国际交往中,只有通过“以限制对限制”的方法,才能达到主权国家之间互相尊重、平等对待的目的。
   三、自愿与合法原则
  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完整内容: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只要有调解可能的,应当尽量用调解方式结案;
  2、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必须遵守自愿原则与合法原则;
  3、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而不能久调不决。
   四、辩论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2、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
  3、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   
  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不同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原则:首先,两者赖以建立的基础不同;其次,两者辩论的内容和范围不同;
   五、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处分权的享有者只限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享有处分权;
  2、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对象包括处分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处分原则贯彻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主要体现在:
  1、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直接关系着民事诉讼程序能否开始;
  2、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对于诉讼程序的发展和终结有着重要影响;
  3、审判保护的范围和方法,一般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六、支持起诉原则
  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
  2、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
  3、受损害者尚未起诉。
   七、人民调解原则
  人民调解原则,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采用说理疏导的方法,对民间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必须遵守以下三项原则即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人民法院用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
  它符合民事纠纷的性质和特点,适应了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客观需要;
  它有利于迅速彻底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并可以简化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
   八、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法原则,一共有八项,分别是平等原则、同等对等原则、自愿与合法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支持起诉原则、人民调解原则、法院独立审判原则。这些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精髓所在,对法官和当事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一、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不是同等的,因为亲生子女是父母亲遗产的第一顺......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是按揭买房。而在按揭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然后剩余的房款可以向......


·工伤报了农保以后好打官司吗
      不好打官司。工伤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如果当事人虚构......


·挪用资金罪自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的,很多刑事类案件,比如我们常见的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这些罪都是需要检查机关提起公诉之后法院才受理,处理公诉类案件,还有......


·通常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
      在父母去世之后,就会涉及到对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这是无可避免的,但如果父母本身不存在合法遗产的话,那也就不需要进行继承了。那通常父母的财产如......


·工伤认定的管辖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规定,......


·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一、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按照相关规定,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送达被告人......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协议需要民政局盖章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


·从工会经费列支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从工会经费列支过节费要交个税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


·离婚冻结财产判不离后怎么办?
      离婚冻结财产判不离后怎么办?离婚冻结财产判不离后会解除这样的一种冻结的手续,并且在相关的一个财产问题不会进行分割,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国家规定的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