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在国内销售国外产品是否要注册商标?

代理国外一品牌商品,该品牌在国外拥有注册商标,现其公司取得该品牌商品在华的独家代理权,在国内销售该商品,因未在中国注册商标,害怕有人抢注该商标并告其侵权,进而影响其销售;也有发现商标已经被国内他人抢注,是否能够继续销售该产品?

  

律师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华注册的驰名商标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且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对于违反以上两种情况取得的注册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时间限制。如果所代理的品牌商品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假如有人恶意抢注,那么他作为利害关系人,是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



  

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商品的侵权责任免除条款,在不明知其所销售的为侵权商品时,如果他能够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合法来源,也不会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综上,如果该商标至今未在国内注册,其代理销售目前不会存在法律问题,一旦有人抢注,也在一定时间内拥有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权利。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所有者及其代理商的利益,也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建议代理商和该国外品牌拥有者进行沟通,尽早注册该商标。



  

另,因该商品是原装进口,原包装油注册商标商标标识,国内销售时,准备贴附中文标识,代理商咨询是否可以使用商标标识。德本律师认为,因商标同专利一样,具有地域性,即使在国外注册,在国内也不受保护,因此,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国内没有注册之前,不建议使用商标标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故意伤害有自首情节吗?
      故意伤害有自首情节吗?《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


·我国的离婚协议有几份哪份有效
      我国的离婚协议有几份哪份有效以民政局备份那份为有效。在反复拉锯式的离婚谈判中,经常产生多份离婚协议,当事人往往会依据其中一份去办理离婚登记......


·故意伤害罪刑罚是怎样的
      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其实不是必然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是怎样的。要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


·处罚非法集资罪有哪些?
      一些不法之人利用各种非法渠道向群众搜集自己并承诺以高利息的方式回报给群众,这种就是我们日常所提到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一项罪名,不过目前我国......


·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大多数男女从恋爱到结婚的初期阶段,双方关系都是亲密而幸福的,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呆在一起,但在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时候,却又巴不得马上结束分开......


·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吗?
      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吗?合同诈骗法人不知情会被追究责任,但是,追究的不是刑事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退赔后有权向行为人追究。公司法人作......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一、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


·离婚房户过户在哪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婚房户过户在哪办理流程是什么?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如果要进行产权人变更,则需要对房产进行过户,只有完成过户手续后,才能重......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然而您可能都很难分清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人事关系及雇佣关系之间的区别,甚至有的人认为它们是等同的......


·羁押期限超过判决刑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羁押期限超过判决刑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羁押期限超过判决刑期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