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长春五险一金基数是什么

五险一金的缴纳数额是根据个人的工资以及全社会的平均工资来定的,五险一金的缴纳分为个人缴纳的部分以及用人单位所缴纳的部分,每个地区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与基数都不同,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长春五险一金基数是什么。
   一、长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2%,职工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原则上不高于各12%。
   二、长春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长春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51564元,月平均工资为4297元。因此,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2891元,下限调整为2578.2元。此项调整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今年长春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三档,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个体参保人员年缴费金额分别为10312.80元、8251.20元、6187.20元,而2013年的三档缴费金额分别为9254.40元、7404.00元、5553.60元,今年分别涨了1058.40元、847.20元、633.60元。
  (2)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2013年度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最高缴存基数暂执行2013年度标准,待2013年度全市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另行调整。职工工资与上一年度没有发生变化的单位,携带相关报表到辖区分中心审核备案,缴存基数不做调整。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按2012年月平均工资核定。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作为个人缴费基数;申报缴费工资介于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当本单位全部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大于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缴费基数按单位实发工资总额核定。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职工本人缴费基数原则上按月平均实发工资核定。为保证职工失业后正常享受待遇,实发工资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时,可按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不记载缴费年限。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严格按照工资总额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以上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关于长春五险一金基数是什么,我们以长春市为例,介绍了五险一金基数的确定标准,五险一金的基数的包括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上述内容中详细介绍了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的规定方面的内容,我们还为您整理了长春市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以上为详细内容,仅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一)客体要件。本罪所......


·注册个体户流程是怎样的 怎么注册个体户?
      注册个体户流程是怎样的怎么注册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


·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是什么?
      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是什么?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包括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


·醉驾100自己受伤应该怎么处理按醉驾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醉驾100自己受伤应该怎么处理按醉驾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


·名誉权侵犯纠纷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一,名誉权侵犯纠纷赔偿数额怎么确定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


·徐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顾名思义是指发生的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但要求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的,才能算的上是肇事。此时,如果确定肇事者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就要......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有很多日期需要注意,比如说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的订立日期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等等,......


·缓刑又犯新罪先并后减处理吗?
      缓刑又犯新罪先并后减处理吗?撤销缓刑后的数罪并罚,实行先并后减的规则。即适用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
      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吗?1、民营企业从本质上来说是私营企业,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


·房子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房子没立遗嘱怎么继承?一、房子没立遗嘱怎么继承?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