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二、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但借钱方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能多于70年。具体要看抵押协议内容与约定期限或者事先关于有效期的双方协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三、房屋抵押贷款的金额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4、最长期限可达30年;抵押包括商铺、办公楼、住宅、别墅、厂房、仓库等
四、房屋抵押贷款的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您对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这一问题已经有了答案。按照法律规定,房产抵押最高期限为30年,具体期限则要看双方在抵押协议里关于房产抵押期限的约定。此外,还要注意,贷款方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能超过7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如何确认?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合同只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而在用工市场,有些工人属于劳务工......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无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缴纳外地社保可以转会吗
当然可以,到外地社保中心打印参保凭证,然后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异地转移。社保异地转移步骤如下: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
·公司员工福利有什么
日常生活中,员工不仅看重工作待遇,现在对各项福利要求也越来越注重,那么以下就是关于公司员工福利的种类: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
·民事诉讼的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律师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我国解决纠纷机制包括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私力救济就是利用自己的力量解决纠纷,而公力救济是需要有第三人居......
·酒驾造成人员伤亡该如何处罚
在因为酒驾而出车祸的时候,如果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就包括有重大的伤亡或者造成了具体的财产损失,则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自然......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3.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
·新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标准
我们有时会在媒体报道上看见,某某地方刚刚又捣毁了一个传销窝点,或者某学生身陷传销被顺利解救这样的新闻,而这几年其实在我们国家执法部门的大力打......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缓刑考验期满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满,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