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 关于合同的违约问题,不同的违约类型的
关于合同的违约问题,不同的违约类型的违约的规定是不同的,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和买卖违约赔偿就是两种类型的违约。那么,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尤其是涉及到户口的违约金,都是违法的,无效,不需要缴纳。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关于事业单位合同违约赔偿,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违约赔偿的时候,首先我们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个重要的依据,所以,也就提醒您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合同的类型,另外,在进行解决纠纷的时候,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考虑诉讼的途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
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二、手写借条抵押房子是否具有效力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日前,山东省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本次调整要求,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旅游纠纷解决方式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
·最新上海市青浦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青浦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上海市青浦......
·股权份额抽逃出资如何处理?
股权份额抽逃出资如何处理?一、股权份额抽逃出资如何处理?股权份额抽逃出资需要承担起一定的法律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行政责任对......
·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其实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本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是一个比较繁琐和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的话,......
·一、成年在校大学生可否起诉要求抚养费?
一、成年在校大学生可否起诉要求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故......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十......
·一、夫妻经济独立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经济独立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夫妻经济独立离婚时财产不需要分割,一般来讲,法院收取离婚案件费用时每件10-50元,但如果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
·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判罪标准
刑法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判罪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