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什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负债务,不论是由谁借的或者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为满足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确认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以下标准:首先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那么无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均看成是共同债务;然后在没有达成合意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那么这个债务仍然是共同债务;最后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约定,即使不具备以上两种情况,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它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并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种是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接受医治的病人身份,具体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
   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五、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参加婚礼等随份子就属于常见的一种形式。
   七、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此时,只要是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在不侵害债权人的前提下均认定为共同债务。
  由于婚姻期间债务来源的复杂性,除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外,还有其他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毕竟利关双方当事人或者家庭的最终利益,建议当事人谨慎解决。以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解答对于分析简单的债务性质已经够用,但是现实生活毕竟不易为人控制,因此建议当事人遇到类似的因债务性质不同引起的离婚财产纠纷时找专业的婚姻家庭的律师寻求帮助,以求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工伤工资含不含加班费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
      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流程要求的。而想要离婚的夫妻,在选择了离婚方式之后,就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最后才有可......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一、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意思您也许对民事责任有所耳闻,也大概能了解它是什么意思,但民事责任竞合呢?您对这个词有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将会为您尽力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个企业如果进行融资的话,那么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非常多的,比如说融资的渠道,以及融资时候,存在的风险和融资之后得到的利益相比较。当然,如果了......


·暂时羁押人员能交社保吗
      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某些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符合被取保候审......


·企业清算时未到帐的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企业清算时未到帐的注册资本怎么处理?认缴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可以注销,但,前提是工商局没有检查出来,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企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公安机关往往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做出一......


·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中,离婚现象越来越常见,并由此产生了再婚家庭中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此类关系的认定及其中包含的权利义务对于解决许多法律上的纠纷具有重要意......


·自首自省对犯罪人员的处罚会有哪些影响?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于这些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会认为他们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有自省的成分,认识到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