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只凭间接证据如何定案?

只凭间接证据如何定案? 一、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过程比较复杂,因此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原则。
   二、运用间接证据定案具体原则有哪些?
  1、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自侦案件的所有间接证据亦不例外,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达到本身确实的程度。如果采取刑讯逼供、威胁、利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导致间接证据本身不确实,据此得出的关于案件事实的结论就不可能符合案件的客观真实。因此,对每一个自侦案件所涉及的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和现场勘查笔录等间接证据,都应该查证属实,并分清真伪。
  2、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些间接证据的事实反映了案件主要事实发生的原因或者是它的结果,有些间接证据的事实则是案件事实的条件;其他如证明某个证据的真伪或者排除其他可能性的证据等,也都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究竟哪些事实与案件事实存在联系,侦查人员应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加以确定。由于单个间接证据往往不能清晰地表明它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必须将它与其他间接证据相结合才能判断出这种联系。因此,侦查人员必须客观地、细致地对全案间接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查明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切忌人为的主观猜测和牵强附会。
  3、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构成锁链。客观地说,一个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个片段,只有将所有能够证明每个片段的间接证据收集起来,从中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构成一条锁链,使每个间接证据都成为其中的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每个环节都不脱落,才能据以查明全部案件事实。如果间接证据只是一堆相互不能结合的事实,或者只是与案件事实有联系但不能证明案件的每个环节,即使间接证据再多仍然不能定案。
  综上所述,间接证据由于其证据效力不高,不能做为定案的直接依据。通过上文,我们也了解了有关只凭间接证据如何定案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官在采纳间接证据的时候,必须要查明属实,并且要和其它证据组成完整证据链,只有这样,间接证据才能发挥其作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合同刚签完可以取消吗?
      合同刚签完可以取消吗?一、合同刚签完可以取消吗如果签订的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


·合同备案在什么部门办理
      在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合同备案是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通过一定的流程进行的,通过合同备案流程进行的备案有利于合......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号申请人:×××,……。……被申请人:×××,……。……......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该如何执行
      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时候,其实出现的情况可能会比较多,而此时要是满足条件的话,那也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当然对于监外执行,我国也是作出了严......


·离婚房产计算公式有没有
      离婚房产计算公式有没有没有计算公式,按照双方对错和法律规定来按比例分割离婚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


·过失致人重伤和遗弃罪的区别是什么?
      为了保证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个罪名。在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遗弃行为恶劣并导致严重后果这一条。这里指的严重后果通常指的......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
      私人欠工钱不给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每一种具体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实践中,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的,需要符合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个普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