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

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怎样的?商标无效利害关系是导致商标权视为不存在,涉及到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的权利,都不能够再次的来进行行使。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二、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③违反《商标法》规定,因业务关系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被代理人的商标的;④违反《商标法》规定,商标含有虚假地理标志的;⑤违反《商标法》规定,与在先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⑥违反《商标法》规定,违反以先使用为补充的先申请原则;⑦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知名未注册商标。在当代社会现在商标权之所以是要确定它的效力归属性的问题,就是因为如果商标一旦被确定无效的话,那么就是为拥有商标的相关的权利都不存在,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比如说商标专用权和由此而带来一些财产利益都会因此而消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成年人被性侵需要哪些赔偿?
      未成年人被性侵需要哪些赔偿?一、未成年人被性侵需要哪些赔偿?强奸未成年人要赔偿多少钱法律是没有明文规定的,要依据实际的案情和未成年人的岁数......


·退侦两次以后是什么时候能释放
      一、退侦两次以后是什么时候能释放?1、退侦两次以后不一定就能释放,除非第二次退回侦查超过一个月都没有取得关键证据,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一、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


·网贷高利息不还怎么样?
      我们您知道,一般网上贷款的利率都是很高的,一般来说,网上贷款的利率为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八之间,在此区间内的利率是比较常见的。利率越高,风险也......


·怀孕逮捕变更监视居住的手续如何办理?
      一、怀孕逮捕变更监视居住的手续如何办理?(一)呈批。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


·该如何对丢失枪支不报罪进行认定
      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意,如何维权?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直接在网上按照一定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政府信......


·限制转让的股权能质押吗
      限制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所谓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权利交付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


·建设工程特大暴雨怎么索赔
      建设工程特大暴雨怎么索赔特大暴雨是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因特大暴雨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不能主张赔偿。《中华人......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金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在交通事故中就可以申请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