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

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一方当事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如果隐瞒了可能对自己不利的且不为他人所掌握的证据,那么仲裁庭对事实的判断,对是非的认定和对责任的划分等等,就会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那么由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必定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所谓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是指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最后结论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与仲裁案件所涉及的纠纷或争议的焦点或重要情节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这些证据也直接影响着仲裁庭对案件事实的正确判断。因此,在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被撤销。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还是由1名仲裁员组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员应当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只有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依照职权指定。当仲裁庭的组成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则由该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仲裁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仲裁机构没有按照仲裁程序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将全部文件或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未能在仲裁程序中获得充分的陈述或辩论的机会,或者有关仲裁员有法定回避情形而未予回避等等,均是违反仲裁程序的做法。在违背法定仲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属于法定被撤销的理由。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证据是仲裁庭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分清是非,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界限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根据。当事人必须向仲裁庭提供真实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提供了伪造的证据,必定会影响仲裁庭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断,从而会影响仲裁裁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因此,以伪造的证据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5、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予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的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
  
  我国仲裁法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事项违反了此条规定,并且当事人依据此仲裁协议将本不能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那么,仲裁机构以此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6、没有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当事人申请仲裁和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如果仲裁机构对没有仲裁协议的纠纷案件予以受理并作出了裁决,则违反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仲裁裁决也就是违法裁决,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如下: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仲裁法》中除了明确规定上述六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外,如果仲裁裁决有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那么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一般撤销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要求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转租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买卖不破租赁转租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1、买卖不破租赁转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看原租赁合同中对转租的约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


·公民被判处支付罚金是刑事处罚吗?
      公民被判处支付罚金是刑事处罚吗?公民被判处支付罚金是一种刑事处罚,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什么意思?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法律......


·淮安市征地补偿费用是在什么概念的基础上建立的?
      淮安市征地补偿费用是在什么概念的基础上建立的?淮安市征地补偿费用是建立在相应的基础上的,这个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


·国家头部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国家头部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5.1 颅脑、脊髓5.1.1重伤一级a植物生存状态。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


·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签字有效吗
      代书遗嘱没有见证人签字有效吗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指的是对可撤销民事行为行使的撤销权,合同的效力是一个可撤销合同。债权人撤销权的......


·工作未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


·交通事故遭人威胁怎么破?
      一、交通事故遭人威胁怎么破?交通事故遭人威胁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较轻,承担行政......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一、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如何操作?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程序:1、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2、银......


·劳动者对于单位不满意可以选择辞职,单位也可以开除不满意的员工
      劳动者对于单位不满意可以选择辞职,单位也可以开除不满意的员工,这都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可是劳动合同解除要怎么赔偿劳动者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