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一、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起诉?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4、法院立案审查。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7、裁定驳回起诉。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二、赔偿项目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应当对伤员进行救治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原因还应当由交警部门来进行责任认定,最终的赔偿情况也是与责任认定有关的,如果属于违法行为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是可以不予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一、在什么情况下醉驾负全责?
      一、在什么情况下醉驾负全责?只有事故是由醉驾的行为直接引起的情况下才需要负全责。也就说醉驾并非在所有车祸情况下都承担一切责任。16种被确定......


·老人不在了手写遗嘱有用么?
      老人不在了手写遗嘱有用么?老人自己手写的遗嘱肯定是有用的;手写遗嘱其实就是法律上的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成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


·货物承运人的几种免责事由
      货物承运人的几种免责事由(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


·近几年的重大事故大多都属于交通事故,尤其是接近春运期间,交通
      近几年的重大事故大多都属于交通事故,尤其是接近春运期间,交通事故发生频率更是骤升。因此各个省市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事故规范条例。那么上海交通......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


·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境内的公司需要遵循的最主要的法规就是公司法,日常的经营都需要以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准则,也是因为公司法中......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怎么写?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怎么写?很多人由于经济周转不开或者其他事情向别人借款,这时需要写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时协议的一种,借款合同保障了出借人的利益......


·医疗纠纷到哪打官司?
      医疗纠纷到哪打官司?医疗纠纷到哪打官司一、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


·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
      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一、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公司债券?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公司债券越来越多,其种类也是层出不穷。但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只有两种,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