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能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能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造成死亡,事故责任者要支付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在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金后,因为拒绝用此笔赔偿金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而被告上法庭,而且在法庭上,双方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存在明显争议,对死亡赔偿金是否应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二、死者近亲属包括哪些人近亲属在我国民事关系里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交通事故赔偿中往往不考虑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受害人家属可自行决定,但是赔偿权利请求人的顺序应当为:1、与死亡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第一顺位的赔偿权利人: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2、其他近亲属 如果无第一顺位的赔偿权利人,则由第二顺位权利人也即死者的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值得一提的是,儿媳妇作为死者的,其公公婆婆不属于近亲属;女婿作为死者的,其岳父岳母也不是近亲属,他们都是不是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不具有对死亡赔偿金起诉索赔的权利,也无权要求获得死亡赔偿金。综上可知,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赔偿的不是死者本人,死者已经死亡,权利义务消灭,无法作为权利主体接受补偿。即是如此,那么死亡赔偿金是属于死者亲属的,并非死者个人财产,不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自然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故而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届时还需依据相关法律由相关的人员获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吗?
      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吗?缓刑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


·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时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时要夫妻共同承担吗?有的人在婚姻关系期间因为家庭共同生活而欠下债务,但有的人可能是因为自身享受而欠下债务。就夫妻中一方欠......


·没有任何公告就来征收基本农田,合法吗?
      没有任何公告就来征收基本农田,合法吗?没有征地公告要征收土地,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可以拒绝被征用,要求政府公布征地文件后再征收。“两公告一登记......


·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情形有哪些
      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规定如下:1、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犯职务侵占罪全部退赃怎样量刑
      该行为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造谣诽谤可以报警吗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恶意造谣诽谤他人,同时采取的手段恶劣或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或者有较大影响等情节的,如造成他人精神受到严重刺激,造成他人自......


·虚开案件都要什么证据
      虚开发票案件中,一般由税务机关发现初步线索,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离婚后悔该怎么办
      有的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在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却又后悔了。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常见的,但很少一部分人知道该如何来处理才是比较好的。对此......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市政工程质通常是指道路工程,此类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方人民的交通便利程度,从而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发......


·未取得房产证怎么离婚分割?
      未取得房产证怎么离婚分割?未取得房产证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