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事实婚姻关系有哪些特征

事实婚姻关系有哪些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注意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分)5、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因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补办相关的证件,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如相关的当事人员进行离婚时,我国的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按照夫妻关系进行判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平的分割这类婚姻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怎样处罚
      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怎样处罚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


·著作权法中法定许可有哪几种情况
      著作权法中法定许可有哪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


·重婚后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吗
      重婚后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吗一、重婚后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由于是无效的,所以另一方不属于配偶,在法定继承的情况......


·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
      立案和立案侦查的区别是什么?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


·医疗纠纷医院是次要责任的如何赔偿?
      医疗纠纷医院是次要责任的如何赔偿?一、医疗纠纷医院是次要责任的如何赔偿?医疗纠纷医院是次要责任则医院仅需要支付10%-40%的赔偿费用即可,具体......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的短期合同只能签......


·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行政拘留有案底对子女是否有影响行政拘留会在公安机关有记录,但不会有案底。所以不会对子女有影响。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被告重婚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离婚起诉状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合同的履行全部原则都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全部原则都有哪些(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