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孕期女方重婚罪可判缓刑吗

一、孕期女方重婚罪可判缓刑吗?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案件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已经怀孕的女性,在触犯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下也同样得承担法律责任,只不过,孕妇服刑的方式跟其他普通的罪犯是不一样的,因为把孕妇收监执行的话,这对于孕妇腹中的胎儿来说有些不公平,从人道主义上来讲也不能这么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一、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骑缝章主要是避免合同内页被更换,导致合同内容变化,效力上没有任何影响的。由于合同内页不会涉及......


·损害身体权的行为有哪些
      损害身体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什么是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逐年的在递增。为了稳定社会治安,让广大群众有一个良好的道路运行环境,国家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支票填写规范是什么?
      支票填写规范是什么?今天的商业经济如此之发达,商品付款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增多,从早期的现金支付到如今的电子支付,这无疑是商品经济的一大进步。......


·抢劫罪与绑架罪之区别都有哪些
      抢劫罪与绑架罪之区别都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北京因公死亡家属抚恤金怎么规定的职工是否属于因公死亡职工,该职工虽然和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因公死亡,如果其到这家私营企......


·饮料公司法人联系方式注册时需要吗?
      饮料公司法人联系方式注册时需要吗?在我国境内无论是成立何种类型的企业在,在设立之前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的请求,不......


·一、男方向女方索要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男方向女方索要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国运输行业发展速度很快,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货物运输需要专门的货运公司承办,不同服务质量的运......


·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
      求职者应聘某家单位后,如果被录取,则要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入职手续,办理入职的时候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清楚。而有些单位并没......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么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么专利权是有期限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