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一、指定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在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中,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作出了规定,但不管是哪一种条件下,仅仅是可以指定居所,并非是应当指定居所。尤其是针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如果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话,那么也需要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之后,才可以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因此也不能随便的就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是什么
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一、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步骤?一,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步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国家的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得不到好解决,容易产生各类征地纠纷,不利于征地工作......
·打架斗殴调解后报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调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说离婚诉讼当中,法院会进行一系列的条件,还有比较常见的就是。私人之间发生易生纠纷的话也会进行相应的......
·法律规定他项权证到期如何延期?
法律规定他项权证到期如何延期?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担保合同是从合同,若他项权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使得他项权证继续......
·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求职人员在寻找工作时,其实是一个员工和公司双向选择的过程。员工在选择公司时,通常会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看这个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但是在入......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父方生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
·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
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说起股东就给每人的影响就是有钱,当然实际中除了有钱之外还会拥有该公司的一些权利,因此股东对于......
·一、离婚房产不能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不能过户怎么办?离婚房产不能过户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协议离婚的......
·抚养费是离婚后夫妻之间处理的大事
抚养费是离婚后夫妻之间处理的大事,那么,离婚后每年交抚养费怎么写,对于抚养费问题,最为关键的不是当事人自己的解决,而是是否合乎孩子的利益,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