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一、施工合同要在什么期限内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
  
  2、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不少于2份,留存副本1份,建议签订施工合同使用统一格式的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招标文件制式文本和招标控制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4、中标人的商务标和中标价及电子数据(收取包括商务标和中标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数据1份,)。
  
  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收取工程预算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6、实行担保的工程,需提交双方的担保保函;(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电子表格形式电子数据1份)。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1份)。
  
  8 、《办理建管手续联系单》(查验原件,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9、中标通知书(收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
  
  1、招标工程不提供第5项资料。
  
  2、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不提交3、4、9项资。
  
  3、不试行担保的工程不提交第6项资料。
  
  4、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工程不提交第7项资料。
  
  5、这里电子数据是需要刻光盘上交的。
  
  根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经济诈骗案子检察院批捕了还能还我钱么?
      一、经济诈骗案子检察院批捕了还能还我钱么?可以,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


·工伤医疗费要怎么才能报销
      工伤医疗费要怎么才能报销在对工伤职工进行治疗的时候,此时在医疗费方面花费肯定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哪种造成损害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那此时医疗费自然......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由司法机关按照流程启动,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


·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包括哪些环节?
      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包括哪些环节?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
      政府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涉税吗在我国,土地是可以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但无疑都是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其实除了出租给......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1、根据《......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


·我国法律规定订金能退吗 一、法律规定订金能退吗?
      我国法律规定订金能退吗一、法律规定订金能退吗?订金,如果你们没有特别约定则可以退,如果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


·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怎样认定
      夫妻财产可以具体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此时就是以结婚时间为划分点的,而对于夫妻婚前财产,这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不......


·缓刑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新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
      缓刑期满后发现考验期内新罪是否可以撤销缓刑?是可以撤销缓刑的;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缓刑考验期内犯有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一起处罚,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