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吗?
  
  递交虚假学历可以辞退员工,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第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第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 填写虚假信息 和 提供虚假材料 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 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 40条 41条 约定情形解除) 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对于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在进行求职的时候,都是有着学历方面的规定。所以就意味着学历,对于这个公司来说,选人用人是一套完整的标准,如果权力存在着造假的现象的话,那么公司一旦发现的话,肯定是需要进行严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及时报警
      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


·2023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
      2023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


·起诉离婚期间跟别人怀孕是否有影响
      在当今时代,婚姻关系都是比较自由的。只要在正常情况下,那么婚姻关系都是受我国《民法典》保护的,所以说即使结婚以后,如果夫妻之间的关系真的出现......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能否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法经〔2000〕24号)中明确: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


·被执行人可以驾驶证年检吗?
      被执行人可以驾驶证年检吗可以正常年检的,按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不准出国旅游,不准入住三星以上的酒店(宾馆)限制高消费。......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包括什么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


·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
      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


·上课用别人教案侵权吗
      如果你是使用人家的讲课资料去讲课,就属于用于经营活动,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果权利人起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


·一、离婚以后可以打财产官司吗?
      一、离婚以后可以打财产官司吗?离婚时可以打财产官司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如果达不成调解协议的......


·离婚什么情况需要赔偿?
      离婚什么情况需要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023继承房产新政是怎样规定的?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