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二、试用期辞职应注意哪些事项?试用期是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辞职申请只需说明自己从什么时间开始辞职就行了,最后本人签字,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最好自己留个复印件。无需理由,无需什么格式。三、试用期一般多长时间?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等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通常情况下,公司跟员工约定的试用期不会太长的,只不过在员工试用期之内,如果公司和员工之间有专门的约定,比如说公司给该职工支付了技能培训费的,像这种特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其他正常情况下,试用期之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告诉公司一声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一、店面倒闭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店面倒闭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店面倒闭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并无明确的规定,合同条款应该对此有所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租房提......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一、清算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一、重婚罪法律适用规定是怎样的?
      一、重婚罪法律适用规定是怎样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车祸后,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
      发生车祸后,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签字手印还需要公证吗?
      民法典打印的遗嘱签字手印还需要公证吗?民法典打印的遗嘱签字手印后,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处理,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立遗嘱是否去做公证,由立遗......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
      一,购回迁房协议公证有效吗?很多人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首先需要看开发商是不是......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一、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一)股权投资企业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二)股权投资企业......


·侵权案件中赔偿金属于诉讼标的吗
      侵权案件中赔偿金属于诉讼标的吗?赔偿金不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


·一、假离婚后财产分配协议可以不执行吗?
      一、假离婚后财产分配协议可以不执行吗?1、假离婚后财产分配协议不可以不执行,因为没有假离婚,只要领了离婚证就真的离婚了,财产分配协议对双方都有......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旧伤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属于工伤旧伤的是仍然算作工伤的,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对于省著名商标如何续展?
      对于省著名商标如何续展?一、对于省著名商标如何续展?省著名商标续展的具体程序是:(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