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一、入职半个月离职可以吗?

一、入职半个月离职可以吗
  
  入职半个月肯定是在试用期之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试用期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该期限内,想要离职可以直接和人事部门沟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从签订试用合同开始算起,在任何单位应监督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若是单位因劳动者过快离职想要拖欠工资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一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辞职要注意什么
  
  1、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说好,最好能有书面的邮件方式递交给相关领导。
  
  2、 辞职最好先跟自己的部门经理说一声,不要直接跟老板讲,管理上比较重视不要“越级”。
  
  3、 辞职前,把手上的工作都整理好,把能结束的工作尽量结束好。
  
  4、 新单位上任,不要太急,最好能得到最长的上岗时间,因为你跳槽了还需要办理很多事情,例如 你的档案、养老、公积金等等,你跟老单位闹僵了,这些事情办理时会很麻烦,而且规范的单位都需要你拿一个离职证明,表明你与上一个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5、 年底不要轻易辞职,现在很多单位都有年终奖,一般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你辛苦干了一年,年终奖也没拿到就走了,春节的法律规定的节日也没能休息就走了,损失也比较大。跳槽频繁的,每年跳槽,每年都拿不到年终奖,这个损失累加起来,就很多了。
  
  6、 争取与原公司和平解除劳动合同,开开心心来,开开心心走。
  
  7、 不要跟项目组的,部门里的同事关系闹僵,因为你的辞职,会导致有些公司要让别人擦屁股,还有些恩恩怨怨积累多了,不太好,人活着总需要很多朋友。
  
  8、 需要有一个感恩的心,我们很多的技术、水平、机会,并不只是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当然我们自己的努力也占蛮大的比例,但是很多都是由于公司里的同事那里学的,公司的客户那里锻炼的,是公司给的机会提高了我们的水平,很可能当初找不到工作时,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时,是公司当时给了你这么一个就业机会,所以人需要有一个感恩的心。
  
  9、 其实一个城市里的圈子是不大的,很有可能你跳来跳去,还会跳到原来的公司,所以平时要注意,不要得罪同事,不要总想着,好马不吃回头草。
  
  10、 往往,有些机会是我们的身边的朋友提供的,以前的同事,以前的客户提供的,所以,要记住珍稀眼前的同事、朋友、客户,这些没几年会变成你将来投资的回报。
  
  入职后的六个月内都属于试用期,可以随时提出离职,但最好提前几天,这样便于交接工作。辞职前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少,尽量协商解除合同。即使是入止半个月也是有工资的,按照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知识产权诉讼案由分别有哪些?
      知识产权诉讼案由分别有哪些?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1、知识产权民事诉讼(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


·我国对高空坠物的定义是什么?
      对有的人来说,高空坠物只是或许在新闻或者一些媒体平台上看到了相关信息,但并没有进行留意。高空坠物是一个常常被人忽视的问题,虽然发生的概率很小......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一、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不能,除非辩护人是家属。刑事案件的起诉书的副本要在开庭前十日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就是如......


·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有效吗?
      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有效吗?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无效,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随着贸易行业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贸易交易也发展很快。在进行国际间的贸易交易时,双方的了解程度不是很深......


·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一、行政复议终止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法律上未规定行政复议终止的最长时间,因为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


·在我们国家
      在我们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理赔的相关说法有很多,有些人这时候就不是很清楚了,那么今天我们系一起介绍最新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相关标准是什么?根据我......


·律师可以代书并见证遗嘱吗?
      律师可以代书并见证遗嘱吗?律师可以做代书人,律师代书的律师见证遗嘱,实际就是代书遗嘱。目前,律师见证遗嘱在我国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并无具体操作......


·单位要怎么发放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前,一般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工资报酬,试用期也不例外。那么要怎么发放试用......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区别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遇到歹徒或者危险分子的时候,我们采取正当防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有时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往往就是一线之隔,稍一不留神,我们本应......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什么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什么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有什么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