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代通知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即: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单位辞退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除此之外,只要不是这三种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比如:本打卡案例,单位提出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如何索赔?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如下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员工可以依法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赔。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者法院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综上所述,在劳动法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公司承担代通知金的情况有三种,除去这些法定情况,不管是协议解除还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都不涉及代通知金。公司因为破产倒闭、裁员、改制等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的是经济补偿款,最多支付十二个月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离婚债务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离婚债务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离婚债务纠纷,应当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来进行解决。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肇事者逃逸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检察院补充侦查权由谁执行?
      检察院补充侦查权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补充侦查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


·讨债技巧—借刀杀人催款兵法
      借刀杀人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意思是说:在敌方的情况已经明朗,而盟友的态度还不稳定时,......


·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
      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


·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哪些?
      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哪些?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罚款的收缴方式一般有两种: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或者是当场收缴,当场收......


·移送管辖和移送侦查两者的意思一样的吗?
      移送管辖和移送侦查两者的意思一样的吗?移送管辖和移送侦查两者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法律条款。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


·离婚时怎么分配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么分配共同财产一、协议分割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


·2023最新贩毒量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贩毒量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贩毒量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贩毒量标准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


·老板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
      老板不承认有劳动关系怎么办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


·对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对公证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有点观点认为公证处是司法局的下属机构,属于行政机关,其作出的公证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当受理,这是错误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