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法律网
23.nj64.com
南京夏骏艺律师电话15052927793

正当防卫打死人违法吗?

一、正当防卫打死人违法吗
  
  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
  
  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一是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二是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三是不采用极端手段(比如剥夺罪犯生命)不足以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怎么才算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看它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
  
  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难。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对于一般不法行为采取防卫措施的,要是造成了对方死亡的结果,此时就算是防卫过当,那么就不能再认定为正当防卫了。但要是针对一些暴力型的犯罪,如强奸、故意杀人等等,此时进行防卫,即使造成了对方的死亡,这个时候也不能算是防卫过当,还是会认定为正当防卫,自然也就不是违法的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夏骏艺律师,手机:15052927793

@夏骏艺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5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有深厚的理论功底...More>>

·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要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此时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法律中规定为两种方式包括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但现实中,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
      工伤认定书指在职工因为工作而受伤,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劳动者是否因工受伤即为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丢了是能够补办的,......


·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否约定?
      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否约定?离婚协议书关于债务问题能约定,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


·犯罪人监外执行能退休吗
      犯罪人监外执行能退休吗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


·孩子的探视方式具体是什么
      孩子的探视方式具体是什么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


·什么是涉外劳务合同
      含义涉外劳务合同也称为涉外劳动合同,是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涉外劳务合同......


·无效婚姻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缺乏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就会导致婚姻无效,而实践中一般要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后才能宣告婚姻无效,这个过程中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么无效婚姻......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


·刑事诉讼法第80条内容有哪些
      该法条描述的是先行拘留的情况。什么是先行拘留,那就是公安机关、国安部门或者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恶劣的行为或者态度,是可以提前把他控制起来......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众所周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有利于在法律层面保障双方的权益,而上海是经济发展最快速的一线城市之一,许多外地工作......


·民法总则的近亲属规定与监护人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的近亲属规定与监护人相关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总则近亲属监护人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夏骏艺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052927793
15052927793
点击这里给夏骏艺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